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为单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 )投资者进行推介和询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 )。
Ⅰ.网上申购前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
Ⅱ.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方式
Ⅲ.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
Ⅳ.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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