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品牌经济已成为市场普遍认同的概念。我国企业品牌意识的树立经历了漫长的进程。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从《清明上河图》中看,汴京城十字街口的各种店铺都有明显的招牌商标,表明招牌广告已成为当时商家最基本的广告形式。在古代招牌广告中,许多商家把“仁”“义”“德”“信”等作为字号,刻写于牌额之上,公之于众。湖南沅陵出土的元代油漆颜料包上印有“潭州,升平坊内白塔街,大尼寺相对住,危家,自烧洗无比鲜红紫艳,上等银朱,水朱,雌黄,坚实匙筋,买者请将油漆试验,便见颜色与众不同”的字样和“父业子传”的印号。顺治元年(1644年),苏松府就牙商沈青臣“勾同别商,射利假冒布商三阳号”发布晓谕:“觊觎字号,串通客贾,复行假冒”者,“许即指名报官府,以凭立拿究解抚院,立法施行,决不轻贷”。
--摘自《中国近代商标标识设计流变与演绎》《浅谈中国古代品牌广告传播》等
材料二1890年上海燮昌火柴公司的“渭水”牌商标,是我国最早的经政府批准的“注册商标”。资料显示,1923年以前,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商标只有一千多个,而外商在中国注册商标却达三万多个。中外商标注册数量为1:30的比例。从1928年到1938年,这种情况发生较大的改变,在全国历年注册的33806件商标中,中国商人呈请注册的达14668件,占总数的43%。1938年中外商标注册数量之比增大到1:4。在中国商人呈请注册的商标中,有一些成长为知名的、可与外来品牌相抗衡的民族商标。
--摘自《中国近代知名民族商标标志的构图类型与文化特点研究》
材料三下是三幅商标图片,左中右依次为:石龙火柴社火柴(1913年创办);东亚公司“抵羊(洋)”牌商标(1932年创办);华强火柴厂“77”牌火柴(1937年创办)。
材料四建国后中华老字号同仁堂大事记(部分)
1954年,同仁堂掌门人乐松生在《同仁堂公私合营协议》上签字。
1955年,同仁堂制药厂被划归中国药材公司北京市公司管理,同仁堂被合并到“宣武区药厂”,同仁堂药店归大栅栏红旗街道管理。
1966年夏,大栅栏同仁堂药店的老匾被毁,同仁堂药店改名为北京中药店。
1979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同仁堂厂、店牌号恢复,同仁堂焕发出新的生机。
1989年,“同仁堂”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1992年,同仁堂单独挂牌。“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成立。
1997年,同仁堂从集团拆分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证所上市。
2000年,同仁堂组建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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