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权利政治观。
权利政治观是西方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主流。
(1)十七、十八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应然”阶段。这时,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先进思想家们认为,人们应该在理性(也就是自然法)的指引下,通过协议(也就是契约)重新建立一个能够保护个人“天赋权利”的外部力量政治体(即国家)。
人权的基本内容:生命、财产、自由、幸福和安全。
(2)十九世纪直到二十世纪前期,是“实然”阶段。
一方面居于主流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已是论证现实的合理性,说明现实政权是“怎样的”(实然)以及现政权应如何运作问题。“秩序”和“安全”已成为主要口号。
另一方面无产阶级要求建立一个更为美好的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要求用暴力推翻现政权,建立自己的政权。
(3)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新阶段是“实然”向“将然”转变的阶段。
一方面仍以维护和发展现存政权的思想为主。
另一方面,有的派别和思想家,开始揭露并批判现代社会的各种弊端并提出一些“设想”。
( )政治思想是沟通古代希腊政治思想和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桥梁。
荷兰政治思想家( )主张唯物主义的自然权利观,提出并论证了信仰与思想自由之间的关系,对后来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中世纪时期,西方政治思想从古代自然政治观发展转变为( ),开始了一个新时期。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