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源泉扣缴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前,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 )。
从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实行( )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二款所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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