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语文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审美教育的原则是什么依据?
语文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和审美教育是中学语文教学的根本原则。这项原则是根据语文思想内容和语文形式统一的规律,根据语文训练中智育、德育、美育统一的规律,根据语文教学中思想教育的特点确定的。在一个方面体现了语文的特征和本质,反映了语文教学的目的。
⒈语文思想内容和形式统一的规律。语文思想内容决定语文形式,语文形式为表达思想内容服务。“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精辟地道出了这种辩证统一关系。
语文思想内容决定语文形式,一定的思想内容必须通过一定的语文形式表现出来。
语文形式为表达思想内容服务,思想内容要通过一定的语文形式来表现。
⒉语文教学中智育、德育、美育统一的规律。
在教学过程中,开拓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社会主义思想品质和爱国主义精神。
语文教学中智育、德育、美育是紧密地融为一体的。
⒊读、写、听、说训练是语文教学的特有任务。
国文教学自有它独当其任的任,那就是阅读与写作的训练。这个独特的“任”,后来发展为读、写、听、说四项训练。语文课要重视德育、美育,但不能把握德育、美育包揽下来,而应该把读、写、听、说语文能力的训练和培养,作为自己“独当其任的任”。
⒋语文教学中德育、美育的渗透性。
语文教学中德育、美育的因素广泛存在。语文的各个教学阶段、各种教学形式、各种训练方式中都渗透着德育、美育的因素。
在教学中既要保证教学的科学性,又要发掘教材的思想性,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同时教师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思想素质,这是贯彻( )教学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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