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和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境外分回的股息单独计算抵免限额补税。2011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41.6+95+100+(17.12-16.5)+30+7.4-25-20-15=1614.62(万元)或者:2011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100-(1500-100)-(900-95)-(150-17.12)+(90+35.1)-(110-30)+7.4=1614.62(万元)从境外A国分回股息在我国应补缴税额=15÷(1-20%)×(25%-20%)=0.94(万元)2011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614.62×25%+0.94=4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