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MS的完整性控制机制应具有哪些功能?
DBMS的完整性控制机制应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l)定义功能,即提供定义完整性约束条件的机制;(2)检查功能,即检查用户发出的操作请求是否违背了完整性约束条件;(3)违约反应:如果发现用户的操作请求使数据违背了完整性约束条件,则采取一定的动作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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