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毒品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
(1)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
(2)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3)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在发现不该逮捕时,要迅速报告领导,作出释放决定,通知看守所,立即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5)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6)对工作失误造成错捕的,释放后应向本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7)在异地执行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