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纪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6.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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