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公司分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和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提出公司分立的方案。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在决议中要对公司的财产作出相应的分割,子清算,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周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债务安排。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清偿债务货币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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