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公司依法取得该市污水处理厂的工程项目,并委托丙招标代理公司对其工程施工组织招标。甲公司和丙招标代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其中的委托内容为:从发布公告到草拟合同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并规定丙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丙招标代理公司依法组织完成了这次招标任务,在众多投标人中,乙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了第一中标候选人乙公司为中标人,向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乙公司持中标通知书与甲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了5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之后,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2个月内,乙公司要求进驻工地执行合同,甲公司开始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一年后,甲公司因政策原因宣告注销。为此,乙公司将甲房地产公司为第一被告,丙招标代理公司为第二被告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其诉讼请求如下:
(1)要求甲房地产公司返还其5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及其利息,承担其施工准备损失和预期利润共300万元。
(2)要求丙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中标服务费10万元,并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件起诉至当地法院后,第一被告没有出席,第二被告和原告双方律师在法庭举证辩论,庭审后,法院主审法官询问丙招标代理公司和原告乙公司是否愿意调解,丙公司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判决,2个月后,乙公司根据可能的判决结果经过研究提出撤诉,法院同意并通知丙公司,本案终结。
【问题】
1.在本案中,乙公司应向谁索取赔偿?
2.丙招标代理公司是否应当退还中标服务费?说明理由。
3.丙招标代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说明理由。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注意事项案例分析
1.背景
甲公司中标承担某市地铁工程1标段施工,并签了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段主要包括1.2km长的双向两条平行区间隧道C1和C2;隧道结构均为马蹄形断面,宽5.6m,高6.0m,采用喷锚暗挖法施工;隧道基本处在砂质黏土层,局部段落的拱部会遇到砂砾层,隧道上方有声φ1800mm污水干管一条,管顶埋深约6m。为确保工期,甲公司决定将C1、C2两条隧道工程分别分包给乙和丙两个工程公司,并签了两个分包合同。
施工前,甲公司批准了项目部组织乙、丙两公司分别编制C1、C2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C1,隧道顶部发生围岩坍塌,隧道上方的污水管折断,污水冲刷加重了塌方,造成严重事故。
2.问题
(1)甲公司将隧道工程分包给乙、丙公司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2)项目部组织乙、丙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保证计划存在什么问题?
(3)甲公司应对塌方事故负有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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