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费孝通《生育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什么是生育制度,在费孝通看来,生育制度是指男女结合成夫妇,生儿育女,并共同把子女抚养成人,这一套活动便构成生育制度;
②生育制度的功能在于种族的绵延,但不同的文化观对生育制度的前提和归宿的理解大不相同。从日常生活与持个人本位文化观的人们看来,男女生长到一定的年龄,各自产生性的生理需求,由此而导致两性之间性爱的发展,通过社会允许的婚姻,两性结合而形成家庭,生儿育女,并经过家庭的长期抚育,子女长大成人,进入社会。人类的种族正是通过这样的一种过程而实现新老交替的。而费孝通对此并不赞同,他从中国社会本位的文化观出发,认为要理解生育制度的本质,就必须把上述过程颠倒过来,重新安排,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对中国的生育制度获得一种科学的认识。
③费孝通认为生育制度的产生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性的需求,其真实基础是种族绵延的需要。把生育制度看成是满足人的性的需要,或者认为人类性的需要时在生育制度中得到满足的,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因为从性的需要的满足而言,生育制度对人是一种限制。而种族绵延单靠生物本能是难以实现的。对人类来说,生殖虽能产生新个体,但新个体能否生存及能否在为死亡之前产生新个体,是没有保障的。只有一个完整的社会结构的存在,才是个体能够存活和再生产的根本保证。社会所认可的婚姻与家庭的形式的存在,正好适应了这种需要。费孝通指出,在以性别分工来结构成的社会里,生活单位必须由男女合作组成,只有这种单位才能负起全部抚育的责任,因之抚育成为双系。
④男女缔结婚姻,形成家庭,就其实质而言,是为了有效地完成生育的社会责任,以实现人类种族的绵延。承担着这样重要的社会责任,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费孝通看来,就绝非是男女个人的私事;婚姻对象的选择非但受到社会的干涉,而且从缔结婚约起一直到婚后夫妻关系的维持,多多少少,在当事人之外,有别人来干预。费孝通指出,性威胁着社会结构的完整,因而它和社会处于一种相互冲突的境地。这是因为,两性关系的感情内容是强烈而复杂的,男女之间又似乎都可以发生这种感情。如果让性爱在有严格身份规定的社会结构中自由活动,其破坏力一定是很大的。因此,社会对性应该加以防范。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