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标准
斯宾诺莎提出了一种“符合论”的真理观,他认为“清楚、明白和恰当”是真理的内在标志,而真理的外在标志则是与事物本身的符合。他把“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当作一条公理。斯宾诺莎的“符合论”并非从经验论、而是从身心平行论中引出来的,“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这一认识论观点是建立在“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这一本体论观点的基础之上的。所以,真观念之所以符合它的对象,根本说来还是由于真观念符合自身;只要它符合自身,就必然符合于它的对象,因为观念的系列与事物的系列之间永远有一种平行关系。事物和关于事物的观念都是神或自然的两种样式,二者之间并不发生关联,它们的平行是由于来自于同一个神。观念反映的不是事物,而是神或自然,而事物本身也是神或自然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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