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言词原则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直接言词原则应当包含的内容有: (1)法庭审判应贯彻“在场原则”。 (2)在法庭审理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被告人必须出庭作证。 (3)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 (4)法官采纳的证据,一般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能采用。 (5)审判应当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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