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备用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保证申请人收到受益人预付款后应履行已订立合约义务的备用信用证。如申请人不履约,开证行负责退还给受益人预付款和利息。
一不可撤销的即期付款备用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即期付款,并在开证行柜台到期。该备用信用证要求以下单据:
(1)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2)为付款的商业发票副本。
(3)受益人所授权的代表人签发的证实所附发票已经过期30天并要求申请人付款的声明。备用信用证到期前5天,申请人通知开证行,申请人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发票,因此开证行不必支付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到期前1天,受益人向开证行提交了备用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审单后,向受益人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并借记了申请人的账户。申请人则辩称:申请人先前已经通知开证行其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发票,开证行不应该支付此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因此申请人要求开证行立即贷记其账户。请问开证行该如何处置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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