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
2009年12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精神,A省人民政府全面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并制定了相应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切实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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