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承包商不具备防水施工资质,因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地下防水工程可以分包。由于工期紧张,在设计单位仅交付地下室的施工图时,业主就要求承包商进场施工,同时对监理单位提出对设计图纸质量把关的要求。监理单位为满足业主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并报送业主。其内容包括:①工程项目概况;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③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④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⑤因设计图纸不齐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基础、主体、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措施;⑥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在承包商尚未确定防水分包单位的情况下,业主代表为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自行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单位,在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承担防水工程的施工任务,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已确定分包单位的进场时间,要求配合施工。
监理规划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理由: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不妥之处:监麵划内容中包括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理由:本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是施工阶段监理合同。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属于设计阶段编制的内容。
(3)不妥之处:因设计图纸不齐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基础、主体、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措施。理由:施工设计图纸不全不影响监理规划的完整编制。
某建设项目在监理招标的过程中,实施了监理实施程序,但是由于监理单位与项目业主、工程承包人的责权关系不明晰,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混乱。
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按照什么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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