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1)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提出了代谢综合征的名称和定义:指糖耐量或空腹血糖异常(IGT或IFG)或糖尿病,和/或胰岛素抵抗,并伴有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表现:①高血压(≥140/90mmHg);②高甘油三酯(TG)(≥1.70mmol/L或150mg/dl)和/或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男性<0.9mmol/L或35mg/dl;女性<1.0mmol/L或39mg/dl);③中心性肥胖[腰/臀比:男性>0.90;女性>0.85;和/或BMI>30];④微量白蛋白尿(尿白蛋白排泄率≥20μg/min或白蛋白/肌酐比值≥30μg/g)。
(2)美国NCEPATPⅢ也提出了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符合以下3个或3个以上条件者即为代谢综合征:①中心性肥胖(腰围:男性>102cm;女性>88cm);②高TG[≥1.70mmol/L(150mg/dl)];③低HDL-C(男性<1.04mmol/L或40mg/dl;女性<1.29mmol/L或50mg/dl;④空腹血糖:≥6.10mmol/L(110mg/dl);⑤血压:≥130/85mmHg。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