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包事故的赔偿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1.赔款(包括行李包裹包装整修费)不超过二百元(含二百元)的,由处理站审核赔偿; 2.赔款二百元以上至五千元(含五千元)的由决算站段审核赔偿,报铁路局备案; 3.赔款五千元以上至一万五千元(含一万五千元)的由铁路局审核赔偿,报铁路局备案; 4.赔款一万五千元以上的,由铁路局审核赔偿,报铁道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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