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宗教的基本含义?
宗教可以简单的定义为“人对神的的信仰”但其内涵很丰富在西方论著中出现的有关宗教性质的描述主要有三种,
1.以神为中心的描述,包括缪勒:宗教可理解为对某中无限存在物的信仰。泰勒:宗教起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本质是对于精灵实体的信仰。弗雷泽:宗教是对超人力量的讨好并祈求和解的一种手段。
2.以信仰者的体验或经验作为宗教本质的描述。詹姆士:认为人在不受其他外界因素影响的心理状态下,对神圣对象产生的纯净的情感和体验才是宗教。奥托:宗教本质即对神圣之物既敬畏又向往的感情交织。麦奎利:宗教是存在本身对人的触及,以及人对这种触及的反应。
3.以社会功能对宗教本质的描述。杜尔凯姆:宗教是与神圣事物相关联的信仰和行为的统一体。密尔顿:宗教使人们获取最高幸福的手段。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恩格斯认为: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应,在这个反应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任继愈在《宗教大辞典》中说: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出现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历史现象。
4.“新宗教运动”是提倡不同于传统宗教教义的新兴的优秀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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