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检查员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
权力:
1.实地检查权。2.询问权。3.查阅资料权。4.处置权。5.上告权。
义务:
1.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时出示证件,向被检查者证实自己的身份。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漏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
4.为检举和举报人员保密。对检举、举报人员以及反映了不宜公开情况的被询问人的姓名等有关情况,要严守秘密。
5.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公正廉洁,克已奉公。
煤矿安全检查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直达,在安全检查中心必须考虑行业的特殊性,工作地点的移动性,选择不同的监察方式。下列监察方式中,属于煤矿安全监察方式的是( )。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检查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想生产的煤矿,应当( )。
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安全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该煤矿未执行整改指令,仍然维持原状继续生产。针对该煤矿这种行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采取的正确做法有( )。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