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
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一般都是各国国内法规定外国人入出境和居留的条件及应办的手续。如入境要有本国签发的有效护照和入境国签发的入境签证,并接受入境国的边防、海关、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国家有权拒绝危害本国安全、社会公共秩序或人民健康的人入境。外国人入境后应到目的地去居住或从事活动,他要服从所在国的管辖,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交验证件等。外国人的出境一般是自由的,所在国不得阻拦,但对某种情况下的外国人可以限制离境,如正在服刑者,卷入民、刑事案件未了结的人,或债务未还者等,可以拒发离境证明,国家也有权依法驱逐外国人。
外国人待遇的含义所谓外国人的待遇也就是他们在所在国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他们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法律诉讼权等。外国人不享有选举与被选举等政治权利。外国人行使权利也要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外国人还有对所在国尽忠义务,如维护所在国安全和公共秩序,不应作出有损所在国的行为。但不要求外国人尽兵役义务
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 )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 )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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