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试述合同自体法说的内涵及其在确定合同准据的答案

试述合同自体法说的内涵及其在确定合同准据法中的重要性。

问答题
2022-01-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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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合同自体法和特征履行说是意思自治原则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体现。它使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是当代国际私法上合同领域法律适用、合同准据法的确定的最为先进的原则和方法。这个学说虽最早为英国学者所提出并为判例实践所遵循,由于英国加入了1980年的欧共体合同债务法律适用公约,为适用该公约,英国已在1990年通过了一个《合同(准据法)法》,该成文法在很大程度上已取代了“合同自体法”理论,不过基本做法仍大体一致。
合同自体法说最先为英国国际私法学者所提出。但对于什么是合同自体法的问题,除了都认为它是适用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的最合适的法律外,对其含义还有不同的解释。客观论者韦斯特勒克认为:合同自体法是支配合同内在有效性和效力的法律,是与合同存在最真实联系的法律。主观论者戴西认为:合同自体法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打算,或者能合理地认为他们打算使合同受其支配的那一个或几个法律。莫里斯认为应把两者结合为一体,把合同自体法解释为“当事人欲使合同受其支配的法律,而在当事人无此明示选择,且不能依情况认定当事人选择的意向时,应是那个与合同有最密切、最真实联系的法律”。目前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均倾向于采取莫里斯的这种观点。从某一角度看,合同自体法说结合了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但对此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即如何判定哪个国家的法律与合同存在最密切的联系。为此,就有了“特征履行”学说的产生。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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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在立法将自治原则提到处理合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地位的是( )。
合同准据法选择的补充原则是(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确定合同国际性的标志是( )。
本地法说的代表人物为( )。
甲国的A公司与乙国的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适用丙国法律。甲、乙、丙三国均非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并诉诸法院,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的指引,确定准据法为丁国法律,丁国是上述公约的成员国。在这种情况下,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从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其最早的一个阶段是( )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载明:FOB liner terms or FOB stowed & trimmed,则表示()。
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或者适用其他法律选择规则的有(  )。
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主张把合同作为一个整体,只适用一个法律。
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
从合同准据法的历史发展来看,在16世纪以前,主要被作为合同的准据法的是()
在国际私法中,在某一具体涉外合同纠纷中应当适用于该纠纷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将一个合同中的几个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这是合同准据法确定的()。

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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