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未知题]对外国人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的答案

对外国人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未知题
2022-01-02 11:28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注册登记地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我国的对外开放应该只对发达国家开放,对经济发展落后国家开放完全没有必要。
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国家有权依照本国国籍法决定什么人具有它的国籍,但其国籍法应符合国际法有关国籍的原则。
解放初期,我国对外国人在华企业的国籍的认定,采 ( )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我国的对外开放应该只对发达国家开放,对经济发展落后国家开放完全没有必要。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只对友好国家开放。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对世界上所有国家开放。
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出生地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具有双重国籍,这形成了国籍的()。
对于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这种情况,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的实践有以下几种不同做法 ( )
目前,我国沿周边国家的对外开放地带已设立了()多个国家重点口岸。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所在甲国。后与乙国人因在中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相关题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 )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 )为其本国法。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对外国人国籍的确认,以其入境时()的国籍为准。
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对外国人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在目前,我国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采()
确定法人国籍,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
从实践看,关于法人国籍的确定,较多的国家采用()
根据我国有关的司法解释,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其本国法的确定标准可以是()
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
在英美法等国家,主要是采用以注册在先来确定商标权的注册制度。()
“外国人的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但在内国有住所者适用其住所地法”,这是一条()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张一国对外国人在本国的财产实行国有化时,采用()的补偿原则。
外国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在国际私法中,确定法人的国籍的理论有()。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对世界上所有国家开放。
多法域国家当事人本国法的确定包括()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