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某市电视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x年4月销售电视机,向某代理商销售2000台,由于量大,给对方5%折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单价2000元/台,在备注栏注明了折扣额,向某商场销售100台,不含税售价2200元/台,当月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10万元(已认证),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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