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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单选题
2022-01-02 12:52
A、动产所在地法律
B、继承人所在地法律
C、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
D、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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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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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的“区别制”。
凡是采用区别制的国家,遗产中不动产的继承都是适用()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中,动产的法定继承一般适用()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也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是纽约,因此动产适用纽约法律。故选C和D,排除A与B。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产,应该适用()
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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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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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 )法律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不动产适用( )法律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放弃继承遗产应适用().
遗产的法定继承中,动产适用()的法律。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在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采用了()继承制度。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明确承认涉外继承领域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但这种意思自治是有限制的,这些限制包括()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涉外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
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放弃继承遗产应适用().
对死者的遗产不作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也不论遗产位于何地,其继承者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是继承的“同一制”。
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根据规定,涉外继承时,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继承法规定,不动产适用()。
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的“区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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