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存在着交叉和重叠。()
3.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渐形成,在宪法统帅下形成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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