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股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
下列适用《证券法》的有()
Ⅰ.公司债券的发行
Ⅱ.股票的上市
Ⅲ.政府债券的发行
Ⅳ.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有( )。
Ⅰ.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
Ⅱ.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
Ⅲ.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
Ⅳ.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
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按现行税法规定,()。
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
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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