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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判断题
2022-01-04 13:36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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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
以()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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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各国刑事程序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贯穿于刑事程序始终的时常发生利益冲突的矛盾方面。在英美法系国家及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都确认了"任何人不必自我归罪"的原则,即任何人都没有协助证明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义务,侦控机关不得强迫任何人负此项义务。同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受刑事追诉的人不得被强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言,或者被强迫承认犯罪。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必自我归罪"的原则,但规定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个原则。不过,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如实供述的义务",即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请围绕"不必自我归罪原则与如实供述义务"来谈谈你的看法。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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