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怎样规定?
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规划部门出具的该项目拟选地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
(1)国家大中型、限额以上项目——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规划部门核发意见书→国务院规划部门备案;
(2)国家小型、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规划核发意见书;
(3)省级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省级规划部门核发;
(4)其他建设项目——由审批该项目的同级规划部门核发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三部分组成。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意见
(3)附件附图名称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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