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该比例是: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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