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为举办一次展示会,向其好友乙某借款2万元。乙某早就对甲某所有的一辆豪华摩托车垂涎三尺,于是要求甲某将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甲某同意。于是于2003年1月9日,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乙某借给甲某现金2万元,借期1年,甲某以摩托车作为质押担保,如果甲某在还款期限到来后半个月内不还款的,摩托车即归乙某所有。另外,甲某还提出在质押期间乙某不得使用摩托车的条件,乙某同意。合同签订之日,乙某将2万元现金支付给了甲某,甲某亦将摩托车移交给了乙某占有。质押期间,乙某擅自使用甲某提供的摩托车学开摩托,不甚将该车撞毁。借款到期后,甲某将借款本息还清后,要求乙某返还摩托车时,乙某才说出摩托车被撞毁的事由。双方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而形成纠纷,甲某诉至法院。在质押期间,因质权人保管不善可能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能行使哪些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质权人依照质押合同有权占有质物,这是法律赋予质权人的权利,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虽然对质物享有质权,但不妨碍出质人向质权人请求承担质物保管不善的民事责任,该请求权是基于所有权保护而产生的。根据《担保法》第69条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2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责任。另外,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甲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归还所借8万元,并提供乙某亲笔写的借款8万元的借条。在本案诉讼中,乙某主张实际上未借甲某8万元,并提供甲某亲笔写的“乙某未借甲某8万元,原8万元借条作废”的字条。关于借条与字条的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假如甲某被送到公安机关后,在侦查人员的教育开导下,在问及其为何外出闯荡而有家不归时,其主动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则()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假如甲某不仅主动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而且还向公安机关揭发了其邻居牛某兄弟二人盗窃、抢劫犯罪团伙的情节和牛某兄弟经常居住的隐藏地点。经查证属实,牛某兄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8年。则甲某()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对于甲某的行为应怎样处罚?甲某和乙某打架,甲某对乙某怀恨在心,决定绑架乙某的小孩(7岁)以给其制造点麻烦,甚至索要些财物。一天中午,甲某隐藏在乙某的家门口,看到乙某的孩子出来,他立刻跑上前去,捂住小孩的嘴,把孩子抱走。小孩子拼命挣扎,呼声惊动了在家的乙某,乙某冲了出来,和甲某厮打起来,甲某把乙某推倒在地,不巧乙某头部正碰在一块巨石上,当场死亡,甲某吓跑了。他跑到济南,因无以谋生,一天在商店门口偷了一辆旧自行车,正要骑走,被管理人员发现,甲某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送到公安局。
甲某的行为应定性为()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