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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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行政许可行为违法,而依法否定其效力的制度;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行政许可行为合法,但因出现法定情形而依法使其失效的制度。行政许可被撤销后,其自始无效;而行政许可被撤回后,失去的只是向后的效力。
A项,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均涉及行政许可的效力问题,行政许可一旦被撤销、撤回,就会使行政行为效力不存在,因而必然会使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受到影响。
B项,《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因此,规章的修改可以被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之一。
C项,《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本题中,没有提及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一条件,即在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存在过错时,对于相对人非法获得的利益,不予保护。
D项,注销是使由于客观原因或者法律原因不可能继续存在的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处理。《行政许可法》第70条第4项规定,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