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甲公司为一家小型物流公司,办公地点设在一座物流仓储大厦内,大厦产权归属乙公司,大厦内安装了5部货物专用电梯,电梯为丙公司制造,为了节约经费及提高工作效率,甲公司向乙公司租用了一部货物专用电梯。关于甲公司租用和管理电梯过程中,涉及甲、乙、丙三公司责权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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