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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

多选题
2022-05-25 19:35
A、只收取加工费
B、提供原料
C、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D、提供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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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C

试题解析

标签: 大学试题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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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收回后,应将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由于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力+应看作自制应税消费品补交消费税。()
某厂2014年3月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受托方另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元,该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征收消费税同时抵扣已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税价格=()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
简述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委托方各自税务处理。
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货物,该批货物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则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后的应税消费品的成本。(  )
相关题目
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征收消费税同时抵扣已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委托方对于尚未支付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1000万元,加工费100万元(不含税),受托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50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
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
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011年真题]
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产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应纳消费税产品的,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的科目是()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一批,该批委托加工材料为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饰品)。该批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该企业应于提货时,将受托单位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记入()
企业因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而向加工方支付的消费税,应当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47.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材料,材料收回后继续加工,生产应纳消费税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对委托加工材料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记入的账户是( )。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100万元,加工费12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某企业受托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17000元,双方协议加工费为1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则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元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一批,该批委托加工材料为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饰品)。该批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该企业应于提货时,将受托单位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记入()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4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0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批,计划收回后按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金额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在委托加工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当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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