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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