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一)一次性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50亩以上;
(二)十二个月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收、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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