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项目,诈的答案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项目,诈骗银行贷款,对于甲公司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单选题
2022-06-02 15:51
A、构成诈骗罪
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
D、构成合同诈骗罪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的虚假理由,诈骗银行50万元,甲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项目,诈骗银行贷款,对于甲公司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的虚假理由,诈骗银行50万元,对于甲公司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编造、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活动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利用亲情友情诱骗等手段。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依据中国刑法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某县公安派出所民警任某,与农民刘某为好友。任某在调查一起案件中怀疑该案系个体工商户江某所为。刘某向民警任某举报称江某现正在非法贩运香烟。民警任某在江某外出开车时将其截住,并以非法贩运香烟为由将江某带到公安局审查。而后将放在车内的香烟100箱交由刘某出售,销售后所得款两人各分一半。后经查明,该100箱香烟系某县百货公司委托江某购买,不是非法贩运倒卖。关于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对正在以非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只能口头制止。
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相关题目
革命根据地的刑法规定,以破坏抗日运动为目的的各种犯罪,构成( )
某县发生一起案件,以该县公安机关负责人甲为组长组成侦查小组,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乙,乙原为甲的亲生儿子,甲提出回避要求,有权决定甲回避的是
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经警告无效可以()。
对正在以非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只能口头制止。()
违反《安全生产法》,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下列犯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
公安民警徒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
什么是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甲在新刑法生效以前实施的某一行为,新刑法认为是犯罪,而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法院宣告甲无罪,这在本质上坚持了()
1997年2月3日,××省××市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和××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一起,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批文的情况下,以将在海南省海口市××县建设26层的"瑞云大厦"为由,与深圳市××建筑公司签订《"瑞云大厦"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并以筹集项目前期费用为由,骗取深圳市××建筑公司200万元。后深圳市××建筑公司发现××省××市物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海口根本无任何开发项目,遂向公安机关报案。1997年6月6日,××市××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对许××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于7月23日逮捕许××。××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但检察院审查后发现许××骗取的款项并未存入个人账户,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起诉许××。问题:请你根据上述案情,制作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发行彩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地。
根据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由刑事侦查部门负责管辖。
下列公安民警涉嫌犯罪的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是()。
犯罪嫌疑人甲要求办理其案件的民警乙回避,作出回避决定前,乙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犯罪嫌疑人甲要求办理其案件的民警乙回避,作出回避决定前,乙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犯罪嫌疑人甲要求办理其案件的某公安局民警乙回避,作出回避决定前,乙应当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革命根据地的刑法规定,以破坏抗日运动为目的的各种犯罪,构成(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属于()。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