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甲住所地是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的答案

甲住所地是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浦区。乙系美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B区。甲有处房屋在苏州市C区,甲欲将房屋卖与乙,则受理房屋买卖的公证处应当是()

单选题
2022-06-15 22:12
A、A区公证处
B、B区公证处
C、C区公证处
D、上海黄浦区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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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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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甲乙系夫妻,甲定居在美国,乙居住在国内。现双方欲离婚,下列选项哪个是错误的?( )
公民离开住所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甲住所地是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浦区。乙系美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B区。甲有处房屋在苏州市C区,甲欲将房屋卖与乙,则受理房屋买卖的公证处应当是()
公民甲的户口在上海,经常居住北京,依照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经常居住地与()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公民的经营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公民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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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地视为住所。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中国公民甲乙系夫妻,甲定居在美国,乙居住在国内。现双方欲离婚,下列选项哪个是错误的?()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地视为住所。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视为住所。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王某欲以刘某和赵某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查,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甲地;刘某的住所地为乙地,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丁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公民的经营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登记客户的()。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其住所为()。
张某申请甲区人民法院向周某发出支付令,周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周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区,住所地在乙区,被执行财产在丙区。该支付令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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