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填空题]清政府为实行预备立宪,所发布的两个宪法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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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规定的预备立宪的期限是(  )

从1905年9月1日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起,标志着清末预备立宪的正式启动。这份诏书在中国维新立宪人士中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一时期民间的立宪机构包括康有为、梁启超在国外的“国民宪政会”、“政闻社”,以及国内的( )等组织(          )

政府出版物主要是指各国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所发布及出版的文件。可分为行政文件和科技文献两大类型。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 )
清政府规定的预备立宪的期限是    (  )
1906年,清政府“预备立宪”谕旨颁布后,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在东京组织政闻社,鼓吹君主立宪,主张设立议会。
1908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年为期。
清政府推行预备立宪的第一个环节是()。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颁布于()。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确定了()。
清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推行“预备仿行立宪”,以下对此认识中,正确的是()
清政府在清末新政中进行预备立宪的目的是内乱可弭、()、皇位永固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清政府1908年宣布立宪预备期为()。
清政府1908年宣布立宪预备期为()。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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