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的答案

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可以()。

单选题
2022-06-18 22:46
A、延期履行
B、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C、终止合同
D、暂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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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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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抗辩权是()。
《合同法》上所谓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一方,有权暂时停止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中止的原因排除后,应当(      )。
土地登记代理人实行定期登记制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年。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
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的内容为()。(1)委托人;(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3)土地登记代理人;(4)土地登记代理内容;(5)土地登记代理权限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主要从事的登记代理业务不包括()。
当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对所提出的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哪一方?()
土地登记,是指将()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义务的权利。
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与委托人应当遵循()原则。
土地登记代理人只有具备良好的(),才能源源不断地掌握大量真实、准确和全面的土地登记相关信息。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在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果是( )。
土地登记的效力,是指进行土地登记后的()。
土地登记代理人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不包括()。
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66条的规定,土地登记机关可以驳回()的登记申请
按照《土地登记办法》,我国土地登记分为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等,其中()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
土地登记代理人开展土地登记代理的业务凭证是(),供代理人在具体办理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时提交给土地登记部门审查和备案使用。
土地登记按其不同特点可以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日常土地登记两种形式。
土地登记按其不同特点可以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日常土地登记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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