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自2006年1月1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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