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有5个分公司依次设置在同一条铁路线的沿线A、B、C、D、E站。现在该企业希望在该铁路沿线设立一个仓库,要求该仓库离这5个站的火车行驶距离之和最小。如用数轴表示该铁路线,A、B、C、 D、E各站的坐标依次为a、b、c、d、e(a<b<c<d<e),则该仓库大致应设置在坐标(30)处。
7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B公司,该支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甲在该支票上签章。7月2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C公司,以支付货款。7月3日,C公司为向D公司支付租金,将该支票交付给D公司,但未在该支票上背书和签章。D公司因急需向E公司支付工程款,D公司便私刻了C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人名章和C公司财务专用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E公司为被背书人。E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7月8日,E公司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2)C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E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E公司是否有权向D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5)E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6)E公司是否有权向A公司和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2011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而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D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随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该年11月底,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2011年12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A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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