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近年来,游客在旅游景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的答案

近年来,游客在旅游景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更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又通报了一宗六旬老人景区擅自上树摘杨梅摔落身亡的案件。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情人堤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而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据悉,某山村民委员会系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日前,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5万余元。 很多网友纷纷为景区喊冤,并指责法官和稀泥。这些质疑者认为,60岁的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正当性与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充分认知和判断,擅自攀爬景区树木摘杨梅原本是违反公共规则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发生意外纯属个人原因所致,凭啥向景区索赔?法院判景区赔偿死者家属是助长不文明陋习,给社会带来负面导向。 “老人景区摘杨梅坠亡,法院判景区担责5%”,乍一看,可能与很多人的朴素认知相左,但仔细琢磨,该法院判决景区方需担责于法有据,经得起推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以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以明示的方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但是,该景区就恰好疏忽在没有做出警示,当时老人摔倒后,由于景区的医务室相关人员下班,并且景区也没有相关的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因此当时导致了老人没有及时得到救助,因此最终判定了5%的责任。对于法院判决景区适当赔偿爬树坠亡者,谈谈你的看法。

问答题
2022-09-29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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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近年来游客在旅游景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新闻早已屡见不鲜,一方面是由于游客自身没有遵守旅游景区的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景区管理方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义务与管理责任才导致了悲剧的产生。而在这则新闻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法院所给出明确的判罚依据。固然有部分群众是不理解的,但是法院合情合理的判罚既没有被舆论所影响、更保障了坠亡者的合法权益,还给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程,值得肯定。
网络的普及、现代化程度的提升,都使得群众能够更加便捷的参与社会事务话题讨论。国家倡导言论自由也尊重群众的话语权。但很多时候,人们在衡量一件事件的事情往往会选择用自己“正义的直觉”去做价值判断,却忽略了法律的存在。法律判决是综合兼顾考量各方责任,有一定的复杂性,有时会超越普通人“正义的直觉”,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自己的直觉判断凌驾于法律判决之上。否则将损害法律的权威性。
而每每出现这些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民众的观点、看法几乎是倾向性的一边倒。这不得不让我们见识到了网络的强大舆论导向力量。而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现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群众在面对社会问题发表观点的时候往往并没有很深入的了解事情的原委,仅凭网络报道、网友讨论就做出判断,因此很难做出正确价值判断;第二、部分网络媒体的报道往往具有倾向性,并不能完全还原事实真相,极个别自媒体为了吸引群众的眼球,在新闻的基础上制造很多噱头,更加会让不识真相的群众被误导;第三、各个政府主管部门在问题发生后,尤其是涉事的主管部门没能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声”给民众一个准确可靠的消息也是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法院的判决以及对问题的准确表述,让我们意识到作为游人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做到守法、安全、文明观景,否则,要承担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而作为景区管理、服务方,应为游客提供安全观景的环境,在管理和服务上要做到位,杜绝意外和悲剧发生。同样民众在面对社会问题的同时除了关注问题事件本身,更应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正确看待问题、做出理性价值判断。而媒体和政府部门则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正确的引导舆论导向,为社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也为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铺平道路。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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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赔偿,而且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近年来,游客在旅游景点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更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又通报了一宗六旬老人景区擅自上树摘杨梅摔落身亡的案件。年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情人堤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而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据悉,某山村民委员会系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日前,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5万余元。 很多网友纷纷为景区喊冤,并指责法官和稀泥。这些质疑者认为,60岁的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正当性与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充分认知和判断,擅自攀爬景区树木摘杨梅原本是违反公共规则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发生意外纯属个人原因所致,凭啥向景区索赔?法院判景区赔偿死者家属是助长不文明陋习,给社会带来负面导向。 “老人景区摘杨梅坠亡,法院判景区担责5%”,乍一看,可能与很多人的朴素认知相左,但仔细琢磨,该法院判决景区方需担责于法有据,经得起推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就旅游活动中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以及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以明示的方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但是,该景区就恰好疏忽在没有做出警示,当时老人摔倒后,由于景区的医务室相关人员下班,并且景区也没有相关的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因此当时导致了老人没有及时得到救助,因此最终判定了5%的责任。对于法院判决景区适当赔偿爬树坠亡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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