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判断题]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的答案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判断题
2022-09-30 12:07
A、对
B、错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标签: CMS专题
感兴趣题目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方利益的合同,应当采取()的措施。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招标投标行为中,构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是(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下列情形中,( )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招标投标行为中,不构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是(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  )民事行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的行为。
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恶意压价竞争,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不得泄露招标人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者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价格垄断行为的是:
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价格垄断行为的是:
相关题目
以下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有()。
下列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有()。
投标人破坏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损害国家、社会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主要包括(  )。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当事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应尽量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这体现了(  )。
哪些行为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法。
下列行为中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是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包括()。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30号令),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包括()等。
在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中,()要求合同当事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使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均衡。
根据《合同法》,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利益的合同,()。
《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具体时限要求,即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招标投标行为中,不构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是()
期货公司会员单位应当督促投资者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国家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期货从业人员不得迎合投资者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为了投资者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所在期货经营机构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合同法》,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利益的合同,( )时起无效。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但可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是( )

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其中“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就是该法律规范结构的()。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