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被区公安分局拘留5日,该公民不服处罚,申诉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作出原处罚决定维持并罚款200元的复议决定。如该公民认为上述行政行为违法,应以()为赔偿义务机关。
甲市太平区公安分局查证了田某在2007年2月3日殴打沈某,田某对此也供认不讳。6月22日,太平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田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田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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