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小股东利益与保护控股股东利益是否可以协调?
讨论这个问题时,建议引导学生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静态来看,控股股东为了获取私有利益,就会做出一些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如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掠夺上市公司的利益)。但是,动态来看,大股东为了实现自身的长期利益,必须考虑到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否则,小股东通过“用脚投票”,使得公司股价下跌,虽然小股东首先受损,但最终也会损害大股东的利益——股价下跌,意味着公司未来再融资成本的上升)。因此,大股东也就有动机协调好与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例如,公司治理较好的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法定披露和自愿披露)做得好,有助于降低公司与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有助于降低股权融资成本。当然,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协调,也有赖于公司外部治理机制(法律法规等)的完善。
下列关于公司股东的义务,表述正确的有()
Ⅰ.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Ⅱ.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Ⅲ.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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