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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物权的追及效力?

问答题
2022-11-2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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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物权的追及效力,又称为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其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由物权的支配性所决定的,是物权与债权区别的一个方面。由于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因此,在标的物被移转时,物权的权利人得直接基于物权追及到该物行使权利,从而可以充分保障物权人的权利实现。当然,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有限制的。当取得财产的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取得财产时,即构成善意取得时,则物权的追及效力被中断,第三人可取得转让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只能通过其他方法加以救济。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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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物权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预告登记的效力是( )。
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该效力为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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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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