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的答案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主体结构施工前,与主体结构施工密切相关的某国家标准发生重大修改并开始实施,现场监理机构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重新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 事件二: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如下图)。 工作E原计划6日,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日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网络计划。 事件三: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事件二中,先指出本装饰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工作),计算计划工期。工作E完成时间更改后,再次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并计算实际工期。

问答题
2023-02-0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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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本装饰工程计划关键线路是①→②→④→⑥→⑦(关键工作B、C、F、G);计划工期:17日。
(2)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是①→②→⑤→⑦(关键工作B、E、H);实际工期:19日。

试题解析
这是一道施工进度控制方面的试题,考核关键线路和计算(计划)工期的概念及其判断分析。仔细审题,问题2分为前后两部分:
(1)针对题干中给定的网络计划,找出关键线路。计算3-.期。
(2)当工作E由原计划的6日改为9日后,网络计划相应调整,然后针对调整后的网络计划,找出新的关键线路,并重新计算工期。
针对(1),解析如下:
采用标号法作答,如下图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关键线路为:①→②→④→⑥→⑦,计划工期17d。
针对(2),解析如下:
将工作E的计划工作时间由6日换为实际的工作时间9日,重新计算。采用标号法作答,如下图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关键线路为:①→②→⑤→⑦(关键工作B、E、H),实际计算工期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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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26800m2,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其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孔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 事件二: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八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留下了适当空隙,间隔48h后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四:总工程师在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符合要求,但还缺少部分竣工验收条件所规定的资料。 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事件三中,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指出此工序下填充墙每验收批的抽检数量。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主体结构施工前,与主体结构施工密切相关的某国家标准发生重大修改并开始实施,现场监理机构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重新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 事件二: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如下图)。 工作E原计划6日,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日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网络计划。 事件三: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事件二中,先指出本装饰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工作),计算计划工期。工作E完成时间更改后,再次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并计算实际工期。
背景资料: 某高校新建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实验楼,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11层,建筑檐高48m;实验楼6层,建筑檐高22m。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主体结构施工前,与主体结构施工密切相关的某国家标准发生重大修改并开始实施,现场监理机构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重新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 事件二:针对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如下进度计划时标网络图,并在第6个月底和第11个月底对实际进度进行检查,给制进度计划前锋如下图(单位:月)。 事件三:办公楼主体结构施工至六层时,工程所在地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再次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四:办公楼电梯安装工程早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提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总承包单位未参加。验收后电梯安装单位将电梯工程有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整体工程完成时,电梯安装单位已撤场。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总承包单位参与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或施工部署有重大调整);
背景资料: 某高校新建一栋办公楼和一栋实验楼,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19层,建筑檐高82m;实验楼6层,建筑檐高22m,局部区域一至三层结构通高,通高区域顶板为钢筋混凝土井字梁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1)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2)保温工程保修期限为10年。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总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办公楼采用1台塔吊、1台外用电梯;在七层楼面设置有自制卸料平台;外架采用悬挑脚手架,从地上2层开始分五次到顶。实验楼采用1台物料提升机;外架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监理工程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单独编制与之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上报。 事件二:办公楼外用施工电梯与各楼层连接处搭设卸料通道,与相应的楼层接通后,仅在通道两侧设置了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进料口处仅设置安全防护门,且在相应位置挂设了安全警示标志牌。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设施不齐全,要求整改。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通高区域顶板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绘制了模板及支架示意图,如下所示。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要求重新绘制。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保温工程保修期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承诺保修5年。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 事件四中,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合理?本工程保温工程保修期限应该为多少年?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25800m2,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 事件2: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人了使用。 事件3: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8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留下的适当空隙,间隔了48h即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4: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符合要求,但还缺少部分竣工验收条件所规定的资料。 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裝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事件3中,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指出此工序下填充墙片每验收批的抽检数量。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某市建筑公司承建本市一栋写字楼工程,总建筑面积54394m2,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静力压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主体建筑地下2层,地上26层,建筑檐高89.4m,该中心(东楼)工程与(西楼)工程连成一体,体现具有独立的交通体系、设备系统及一切配套设施。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采用三全控制原理,嘉庆过程质量控制。在进行该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为满足合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该公司应采取哪些主要对策?
【背景资料】某工程位于长沙市,是以住宅为主,包括商场等配套设施组成的建筑群体,该建筑群体由8栋高层建筑和2栋多层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6万m2。某建筑公司承建其中的A号、B号两栋独立的高层住宅楼和C号、D号两栋多层住宅,A号住宅地下2层,地上20层;B号住宅地下2层,地上17层,两栋高层住宅结构形式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坑采用地下连续墙支护。最大建筑高度66.70m。C号多层住宅楼为地下1层,地上6层,结构形式为内浇外砌;D号多层住宅楼为地下1层,地上8层,结构形式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四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13万m2。工程建设单位是某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单位为该市华夏建筑设计研究所,监理单位为该市赛斯特监理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基础施工经业主同意后分包给该市某基础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请根据上述背景资料完成以下选项。在地下室剪力墙钢筋工程检查时,下列做法不妥的是()。
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单位通过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签订了某写字楼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该项目的施工风险包括()。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m,地下1层,地上1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过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见特大暴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10天;8月份又遇到季节性降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3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13天。事件三: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已隐蔽的装饰基层重新剥离进行复验,施工单位认为施工过程中已按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故拒绝再次剥离开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停工2天后施工单位同意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停工2天、复验后重新恢复造成工期延误6天的两份工期索赔。事件四:工程完工后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达标,经整改后再次检测达到相关要求。事件二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2,地下1层,地上l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过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见特大暴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10天;8月份又遇到季节性降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3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13天。 事件三: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已隐蔽的装饰基层重新剥离进行复验,施工单位认为施工过程中已按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故拒绝再次剥离开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停工2天后施工单位同意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停工2天、复验后重新恢复造成工期延误6天的两份工期索赔。 事件四:工程完工后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达标,经整改后再次检测达到相关要求。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背景资料: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2,地下1层,地上15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过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结构用的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见特大暴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10d;8月份又遇到季节性降雨,导致全场停工,影响总工期3d。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13d。 事件三: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已隐蔽的装饰基层重新剥离进行复验,施工单位认为施工过程中已按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故拒绝再次剥离开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停工2d后施工单位同意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停工2d、复验后重新恢复造成工期延误6d的两份工期索赔。 事件四:工程完工后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达标,经整改后再次检测达到相关要求。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25800m2,筏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 事件2: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人了使用。 事件3: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8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留下的适当空隙,间隔了48h即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4: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符合要求,但还缺少部分竣工验收条件所规定的资料。 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裝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事件1中,验槽的组织方式是否妥当?基坑验槽还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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