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 )偿还。
根据我国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知识点]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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